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防城港市云朗科技园一期项目物业服务采购(GSCG-FCG-2019-03)磋商文件更正公告(三)
信息时间:2019年4月23日

各供应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云朗科技园一期项目物业服务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  GSCG-FCG-2019-03
三、采购人名称: 防城港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区北部湾大道城市之窗展馆(钦防高速公路收费站出口处)
联系人及电话: 廖冬城;联系电话:13907801431;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桃花湾广场康晨小区B-18A幢
项目联系人:黄芬香 ;联系电话:0770-2885119;
五、首次公告日期:2019年3月27日;
六、更正日期:2019年4月23日;
七、现对磋商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更改:
1.磋商文件第34页:“▲二、商务要求表:付款条件:合同生效后,由成交供应商按月向入园企业单位收取物业费;根据云朗科技园一期建设进度,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实际投入人数及物业费用。”现更正为:“合同生效后,由成交供应商按月向入园企业催缴物业费,入园企业将物业服务费汇入防城港高新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银行账户:611975168437),再由防城港高新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每月25日前将物业费汇至成交供应商处;根据云朗科技园一期建设进度,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实际投入人数及物业费用。”
2.磋商文件第36页:“六、项目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由成交供应商按月向入园企业单位收取物业费;根据云朗科技园一期建设进度,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实际投入人数及物业费用。”现更正为:“合同生效后,由成交供应商按月向入园企业催缴物业费,入园企业将物业服务费汇入防城港高新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银行账户:611975168437),再由防城港高新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每月25日前将物业费汇至成交供应商处;根据云朗科技园一期建设进度,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实际投入人数及物业费用。”
3.磋商文件第36页:“九、合同生效及其它:(三)其它要求 3、本次采购服务范围,人员配置……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现更正为:“本次采购服务范围,人员配置……报防城港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同意后才能调整,否则防城港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对成交供应商罚款3万元/次;其他人员超过5人以上的人员调整,必须经甲方同意;如有缺员现象,防城港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会罚款1万元/次,超过1个月不配足人员的,防城港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无条件终止服务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4.磋商文件第37页:“九、合同生效及其它:(三)其它要求 4、中标人从业人员如发生以下违规现象……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现更正为:“中标人从业人员如发生以下违规现象……中标人整改不力,连续2个月内此类现象发生3起以上的防城港高新区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有权无条件终止服务合同,并保留追究相关责任的权利。”
5.磋商文件第37页:“九、合同生效及其它:(三)其它要求 3、⑦对业主报须整改之处不按时限要求及时处理的,将中心财物私拿私用的。”现更正为:⑦对业主报须整改之处不按时限要求及时处理的,将财物私拿私用的。”
6.磋商文件第37页:“九、合同生效及其它:(三)其它要求第4点增加内容:⑪出现物业人员集体讨薪的。”
7.磋商文件第37页:“九、合同生效及其它:(三)其它要求增加第5点内容:5、甲方有权制定考核措施,未达到考核标准的,甲方有权扣除相应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服务合同。”
8.磋商文件第39页:“六、付款  6.付款方式:合同生效后,由成交供应商按月向入园企业单位收取物业费;根据云朗科技园一期建设进度,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实际投入人数及物业费用。”现更正为:“合同生效后,由成交供应商按月向入园企业催缴物业费,入园企业将物业服务费汇入防城港高新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账户(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防城港分行,银行账户:611975168437),再由防城港高新区运营管理有限公司于每月25日前将物业费汇至成交供应商处;根据云朗科技园一期建设进度,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商定实际投入人数及物业费用。”
9.本项目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9年4月28日15时00分前。
10.磋商时间延期至2019年4月28日15时00分截标后。
11.磋商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延期至2019年4月28日15时00分前。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