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区分行个人信贷清收案件外聘律师事务所入围(选型) 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20年11月17日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委托,现就广西区分行个人信贷清收案件外聘律师事务所入围(选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广西区分行个人信贷清收案件外聘律师事务所入围(选型)
GSZB-JH-2020-008
二、项目内容:广西区分行个人信贷清收案件外聘律师事务所入围(选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中国境内合法经营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资格,投标人注册及常驻办公所在地为南宁市或在南宁市有分所。律师事务所应具有良好的资信和社会公信力。律师事务所及主办律师无违法及受行政处罚记录,具有处理本项目的业务能力。
2、具有完全民事权利及行为能力,能承担投标及履约中应承担的全部责任与义务。
3、服务规范,收费合理,诚信度高,在业内具有较好的声誉和业绩,律师事务所及主要管理人员无不良执业记录,主要人员相对稳定,近两年在行业的各项考核中无不良记录。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投标人报名要求:
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0年11月24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5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如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复印件)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有)。在报名时间内至发售地点递交后办理报名及文件购买手续,上述资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第五分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友爱支行,银行账号:451060400013000062170】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月9日9时00分-9时30分
投标人应于2020年12月9 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0年12月9日9时30分在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法定代表人出席时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八、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南宁市人民东路228号通银大厦;
联系人:邓工0771-281253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联系人:邓工       0771-5640353;
九、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v。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1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