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南宁港中心城港区青秀山上落点工程趸船采购。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南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有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船为南宁港中心城港区青秀山上落点码头趸船,作为旅游、客运船舶靠泊平台使用。
船上设有候船厅、通道大厅、游客休闲大厅及观光平台。 本船最大载客量 380 人(包含服务人员),船员 4 人。
计划投资约:1041万元。
2.2建设地点:邕江青秀山码头
2.3交付使用期:自招标人向中标人发出书面通知之日起180(日历天)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调试完毕后 10 天内提供相应报验资料给甲方并协助甲方向甲方委托的具有资质的检验部门申请验收),并交付使用。
2.4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此“国家”指的是中国)相关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附件要求。
2.5招标范围:本项目招标的内容为趸船建造。详见招标文件货物需求一览表。
2.6标段划分:1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业绩等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
3.1.2 投标人本公司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具有单项合同金额500万元以上(含 500万元)类似造船业绩。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文件获取时间:2021年1月7日至2021年1月15日,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到18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4.2发售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4.3售价:每本 300 元,售后不退。不代办邮寄。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增值税发票开具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6号)的规定,投标人在索取发票时,请提供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4.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委托代理人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购买,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单位公章。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1年1月28日 9 时00分,地点为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室(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拒收。
6.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壹拾万元整(¥100000.00)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保函等非现金形式交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户银行:建行南宁民主支行营业部,银行账号:45050160435300000052】,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保证金。办理缴纳投标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gecc.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宁旅游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南宁市青秀区站南东路2号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凤岭客运站1#写字楼南宁交投大厦12楼
联系人:雷工 联系人:邓俊杰
电话:0771-5385472 电话:0771-5709729
时间:2021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