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照《关于印发〈南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聘用中介机构实施细则〉的通知》(南国资委[2014]4号)文件精神,由广西南宾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通过公开聘用方式选取有资质的服务机构负责广西南宾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法律事务服务机构,公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广西南宾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法律事务服务机构。
2.项目编号:GSZBDL-NN-2024005。
3.项目及提交服务要求:广西南宾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法律事务服务机构,具体情况如下表:
序号 项目类型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服务内容及要求
1 选聘法律事务服务机构 广西南宾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2024-2026年度法律事务服务机构 南宁市 见附件1
4.选聘控制价(人民币):240000元。
5.计价方式:固定总价包干。
6.服务时间:三年,因选聘人或上级管理单位法律工作适当调整服务期限,终止服务时选聘人将提前一个月告知中选人,服务机构自行考虑因终止服务存在的风险和责任。
7.选聘人:广西南宾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宾阳县宾州镇昆仑路261号
联系人:李工 电话:18154546569
8.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联系人:王工 电话:18074948980
9.凡有意参加选聘的参选人请于2024年1月29日至2024年2月1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5时至18时 (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将参选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人电话、身份证号码、邮箱等信息发至116149684@qq.com邮箱,代理机构在收到邮件后1个工作日内向参选人发送电子版本的选聘方案,本次不发放纸质文件,不收取文件费,超出以上时间的不予办理。
10.发布媒体:采购与招标网(https://www.chinabidding.cn/)、南宁高速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网(http://www.nngsglgs.cn/)、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gecc.com/)。
二、资质要求:
1.参加选聘的服务机构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1)依法设立并连续正常执业;
(2)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三年没有违反职业道德和违法执业行为,在执业年度考核中无不合格或被要求限期整改的记录。
2.选聘服务机构应当至少指派3人组成的律师团队提供法律顾问服务。受指派的律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持有律师执业资格证书,近三年期间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分,年度考核中无不称职、基本称职的情况;
(2)配备1名律师团队负责人,要求连续执业时间10年以上(含10年),具有较高的执业水平和丰富的执业经验,以及担任国有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
(3)至少配备2名律师团队成员,其中至少有1名律师连续执业时间8年以上(含8年),具有较强的法律事务处理能力,以及担任企业法律顾问的工作经历;其他律师团队成员连续执业时间不少于3年(含3年)。
3.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选聘人(项目业主):广西南宾公路建设发展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4年0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