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营业办公用房装饰装修项目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1995年1月6日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营业用房装饰装修项目监理服务,招标人(项目业主)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建设资金来自多渠道措施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营业用房装饰装修项目监理服务
项目招标编号: GSZB-NNGD-2020-09
建设地点:南宁市五象新区宋厢路16号
建设规模:对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营业用房副楼负一层、一层,主楼33到37楼进行装饰装修,主要涉及对外营业厅、对内办公区室内装饰装修,拆除、加固、室内电梯、应急发电、科技机房、钢结构招牌、消防、物防、监控工程及智能化、110安防报警、暖通、网络布线、导向标识制作,标准档案室和周转用档案室、机要室、印控室、安保监控室、员工厨房、餐厅及两个包厢等配套设施安装,大中小各类会议室、培训中心、职工之家、楼层茶水间(含母婴室)安装等内容,平面总建筑面积15880.73㎡。
建筑安装工程费:约5210万元
工程施工工期: 130 日历天
本次招标监理服务期:从装饰装修开工之日至竣工验收合格且质量缺陷期届满之日止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招标范围: 建设规模中描述范围的建设工程及其附属配套设施工程等施工阶段 的监理。包括质量控制、进度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安全监督管理及现场组织协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 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 (桂建管﹝2014﹞25号)的要求,已办理诚信库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 具备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 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相应的工程监理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 [房屋建筑工程专业] ,并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库信息。(不接受存在以下 任一种情形的项目总监: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 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 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其他要求:业绩要求: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单项施工合同金额500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项目,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和竣工验收意见书为准。
4. 投标报名
4.1 现场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12月 24 日至2021年1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年9时至12 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在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进行现场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 凡通过现场报名者,请于 2020年12月 24 日至2021年1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时至12 时,下午15时至17时30分,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在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点: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购买招标文件。
5.2 招标文件(不含图纸)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持本人有效的身份证现场提交以下有效材料进行:1.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如派委托代理人时还须提供法人亲笔签名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委托代理人必须是单位的在职在册人员,且提供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3.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未实行“三证合一”的,另需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包含本次采购要求的业务范畴)、企业基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项目总监的注册执业证书及承诺书(承诺拟投入本项目总监不存在以下情形:1.在广西行政区域外有担任项目总监的在监项目;2.在广西全区范围内已经担任项目总监和(或)已列为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总监的工程个数达到3个的))、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企业及拟派项目总监类似项目业绩及证明材料及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
(注:以上资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并按顺序装订成册、复印件必须清晰可辨认应与原件相一致,项目名称必须与公告一致,以上证件或资料均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且属于复印件的同时携带原件以供核对,其它代替证明材料无效,材料合格且有效方可购买招标文件,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单位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资格。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1年 1 月14 日 9 时 30 分,地点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递交。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gecc.com)上发布。
8.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广西南宁市青秀区金湖路52-1号东方曼哈顿大厦   地 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邮 编:530022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余春玲 联 系 人:韦丹妮
电 话:0771-5568106 电 话:0771-5640353
招 标 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  年 12 月 2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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