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浦县通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第一批)已由荔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荔发改规字[2011]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荔浦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公路建设基金和自筹,招标人为荔浦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荔浦县通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第一批)位于广西荔浦县境内,总里程长25.108公里,工程建设总投资约1600万元,按通村四级水泥路标准建设。计划工期8个月,招标的范围为:土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桥梁、涵洞、绿化等。本项目工程招标分为№1、№2、№3、№4、№5、№6共6个标段,其中大石古至全家K0+000~K4+100为第№1标段,青山至大岩K0+000~K4+680为第№2标段,耙齿至思贡 K0+000~K4+588为第№3标段,修仁至福旺K0+000~K3+800为第№4标段,丰鱼井至平村K0+000~K5+340为第№5标段,榕树至太和K0+000~K2+600为第№6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单位只能投一个标。
3.4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企业基本情况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1 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7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原件、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正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彩色复印件一套(以上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并出具原件核查)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荔浦县御景路1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标段每套售价8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12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如有需要,招标人可提供配合。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1年12月22日9时5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荔浦县御景路17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gecc.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荔浦县御景路17号
邮 政 编 码:546600
联 系 人:梁雄、邹小亿
电 话:0773-7199029
传 真:0773-7199029
荔浦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2011年11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