荔浦县花篢至大安通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2年3月19日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荔浦县花篢至大安通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已由荔浦县发展和改革局以荔发改规字[2011]70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荔浦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公路建设基金和自筹,招标人为荔浦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荔浦县花篢至大安通村道路路面硬化工程位于广西荔浦县境内,总里程长3.74公里,工程建设总投资约250万元,按通村四级水泥路标准建设。计划工期7个月,招标的范围为:土建工程施工,包括路基、路面、涵洞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并具有省级或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根据桂林市交通运输局发布的《桂林市农村公路建设市场施工及监理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试行)》的相关规定,投标人须已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企业基本情况材料。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2 年3月20日至2012年3月2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由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携带身份证及项目负责人携带注册建造师证和身份证、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资质证正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正副本、向桂林市交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报送企业基本情况表、彩色复印件一套(以上资料所有复印件均须加盖法人公章,并出具原件核查)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荔浦县御景路17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图纸及参考资料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工程现场踏勘由投标人自行组织,如有需要,招标人可提供配合。
5.2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2年4月11日9时50分,投标人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二楼开标厅(荔浦县御景路17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公告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http://www.ggecc.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荔浦县御景路17号
邮 政 编  码:546600
联   系   人:梁雄、邹小亿
电        话:0773-7199029
传        真:0773-7199029
荔浦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2012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