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广西来宾市青禾置业有限公司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来宾市青禾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装饰装修工程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条件的谈判供应商前来参加谈判活动。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广西来宾市青禾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装饰装修工程
项目编号:GXZC2018-J2-0014-GSLB-LB
二、竞标内容:广西来宾市青禾置业有限公司办公室装饰装修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及竞争性谈判文件。
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要求工期:20天 (日历天).
三、采购预算金额:贰拾肆万柒仟捌佰柒拾玖元叁角壹分(¥247879.31元)
四、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一)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二)《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有关规定。
五、竞标人资格及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二)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以上(含叁级)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的供应商;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必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的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诚信库页面打印文件,打印时间为公示期间内有效,符合桂建管〔2013〕17号文除外)。
(三)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竞标人。
(四)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供应商参与谈判。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六、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一)发售的时间:2018年 2 月 9 日至2018年 2 月 13 日止,每天上午8时00分-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17时30分 (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二)发售的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楼)。
(三)售价:每本250元(不含图纸及技术资料费用),不代办邮寄,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后不退。
(四)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3.竞标单位为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单位正式职工)及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材料员、资料员、取样员购买的(2017年度10月份–12月份)社会保障证明材料,社会保障卡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购买,社会保障卡现场网上查验。材料齐全、有效方可在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分公司财务部(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楼)进行现场报名,并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以上材料复印件均需加盖单位公章,报名时提供原件核查,复印件须与原件相一致,企业法定代表人不能在本项目担任项目经理职务)
已经实施“三证合一”的区域,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副本复印件不须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需提供贰份。
已购买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的竞标人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竞标人资格。
七、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谈判供应商应于2018年 2 月 14日 9 时 00 分止,将响应文件密封提交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楼),逾期送达的将予以拒收。
八、谈判时间及地点:2018年 2 月14 日 9 时 00 分截止后为谈判小组与谈判供应商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另行通知。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评标室,参加谈判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持有效证件[法定代表人凭身份证或委托代理人凭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依时到达指定地点等候当面谈判。
九、工程款项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无预付款。
(二)本项目工程款付款周期为:1、综合单价和总价均为暂定价,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量为结算量,综合单价及结算价以财政审定为最终结算价下浮3%。2、进场施工7个工作日支付合同暂定价的25%,竣工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暂定价的60%,每次付款前乙方需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经财政评审中心结算各方均认可后支付至结算价的97%,付款前乙方需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余下3%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两年后无息返还。
本项目固定优惠下浮率为3%,合同中标系数为 。工程量以实际完成量为结算量,综合单价以财政审定为最终单价,项目结算价为:最终单价×结算量×(1-3%)×合同中标系数。
十、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http://www.gxzfcg.gov.cn/)、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来宾分公司(http://www.ggecc.com)。
十一、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西来宾市青禾置业有限公司
联 系 人:罗 工
联系电话: 0772-4212791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来宾市祥和路1020号(投资发展大厦14楼)
联 系 人:莫雅茹
联系电话:0772–4270777
采购单位:广西来宾市青禾置业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8 年 2 月 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