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某单位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采购资金已全部落实,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报价。
一、项目名称:舆情监测系统采购
二、项目编号:2020-JW21-F3004
三、货物名称、数量:
预算金额:人民币30万元,资金性质为非财政资金。
包号 服务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及范围 服务标准及要求 计量
单位 数量 交货
时间 交货地点 备注
1 网络舆情监测服务 见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见技术标准和服务要求 年 1 合同生效后7个工作日内 广西南宁市江南区 含数据大屏显示
说明 1.报价方须对所报价包内所有服务项目和数量进行报价,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2.报价方以人民币报价,报价不得高于预算价格,包含本项目中必须产生的所有费用(包含但不局限的代理服务费、维护费、物资、运输费等)。在合同实施时,采购方将不予支付该报价之外任何额外费用。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成立时间不少于3年,且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企业。
(三)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的采购活动。生产型企业生产场地为同一地址的,销售型企业之间股东有关联的,一律视为有直接控股、管理关系。供应商之间有上述关系的,应主动声明,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3年内不得参加军队采购活动的处罚。
(四)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本项目报价。
(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互联网舆情监测软件(系统),具有舆情服务经营资质。
(六)近三年内未因自身的任何违约、违法及违反商业道德的行为而导致合同解除或败诉,应提供声明。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八)本项目不接受未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报价。
五、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地点、方式及售价
(一)发售时间:2020年10月22日至10月26 日(09:00—12:00, 15:00—17:3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二)发售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3号5楼)。
(三)发售方式:
①现场购买谈判文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现场购买。
②邮购谈判文件:供应商必须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将工本费及邮费汇到采购代理机构指定账号,同时将该汇款凭证复印件及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的材料加盖单位公章,于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寄到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73-2801156),邮购谈判文件时必须注明电话、邮箱、地址等联系信息,否则,邮购不成立。
供应商购买谈判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并加盖单位公章:
1.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1.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委托代理时提供);
1.4非外资企业或外资控股企业的书面声明;
1.5针对本项目的保密承诺函。
(四)谈判文件售价:250元,售后不退。如需邮寄,另加邮费50元(联系电话:0773-2801156,未提供邮费的不代办邮寄、不提供电子版谈判文件)。
六、谈判保证金
谈判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须足额交纳)。谈判保证金应在谈判文件有效期内保持有效。
谈判保证金交纳方式:报价方必须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0月28日9时30分前将谈判保证金以转账或电汇等非现金形式(自然人除外)交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桂林分公司,开户银行:桂林银行文明路支行,银行账号:6600 1200 4577 3000 10】,否则视为无效谈判保证金。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自然人除外)的谈判保证金,办理缴纳谈判保证金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转账单或电汇单的用途栏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
七、报价文件递交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价文件递交时间: 2020年10月28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谈判报价稍后开始。
(二)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层2、5号) 。
(三)报价方式:指定专人递交报价文件,不接受邮寄等其他方式。谈判报价在同一地点进行。报价方递交报价文件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的持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二代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投标保证金转账单复印件(上述资料需加盖公章,不须密封,单独提交),将报价文件密封提交至指定地点。
八、本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 、中国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gov.cn)、军队采购网(https://www.plap.cn/)、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官网(http://www.ggecc.com/)上发布。
九、采购机构联系方式
(一)采购单位
项目联系人:胡助理
电话:0771-2221388
监督人:张先生
电话:0771-2221313
(二)采购代理机构
项目联系人:黎丽琼、李林胜
电话:0773-2801156
地址:广西桂林市象山区文明路3号5楼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0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