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批准实施,招标人为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资金来自 企业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零星维修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1年度区分行本部零星维修
项目规模:一年维修额约60万元。
2.2项目编号:GSZB-JH-2020-010
2.3实施地点:南宁;
2.4招标范围:单价10万元(不含)以内本部大楼、人工及自助网点、单身员工宿舍的装饰及水电部分的维护维修;
2.5合同期限为:从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合作良好可续签合同,采购有效期三年;
2.6服务要求:
2.6.1中标人收到采购人零星维修需求后,须在两小时内到现场查看并当天报出维修方案及预算,采购人审核通过后,次日开始施工;
2.6.2中标人必须以直属施工队伍参加施工,不得转包,不得使用挂靠施工队伍,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6.3中标人在改造施工过程中,不得影响采购人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同时要加强施工安全管理,由此引起的各种事故、火灾或案件由中标人承担责任;
2.6.4达不到合格工程或没有按照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进行施工的,中标人必须按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免费进行修复或返工,采购人不负责修复所造成的一切费用,修复完毕达到设计要求和合同要求,并符合合格工程标准再按上述进度拨付款项,至验收之日仍未修复的,中标人按工程结算总价的10﹪向采购人承担支付违约金的责任,违约金直接在工程结算款中抵扣。同时还须继续对未验收合格部分进行修复或返工;
2.7本项目拟选定2家零星维修供应商中标入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提供本项目服务的技术能力,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
3.2具有由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或其下属单位颁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含贰级)以上资质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且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经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承诺中标后为本项目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给招标人;
3.4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相关规定;
3.5本次招标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购买招标文件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 年11月23日至2020年11月30 日正常工作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由潜在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携带以下资料报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报名时可不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复印件、拟投入项目经理建筑工程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及本人助理工程师(或以上)职称复印件,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注: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需要加盖单位公章),到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进行现场报名;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售后不退。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5.2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保证金以基本户转账、电汇形式交至以下账户上;
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第五分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友爱支行
银行账号:451060400013000062170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12月14日09时30分,地点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投标文件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递交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7.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http://www.chinabidding.com.cn(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ggecc.com/INDEX.HTM(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招标人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兴宁区人民东路228号
联系人:邓工 电话:0771-2812536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联系人:邓工 电话: 0771-5640353
招标人: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0年1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