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委托,现就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本部五象新营业用房装修招标总代理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本部五象新营业用房装修招标总代理项目
GSZB-JH-2021-001
二、项目内容:通过公开招标选择1家服务单位。接受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委托,负责交通银行广西区分行本部五象新营业用房装修招标总代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专业采购代理服务的机构;
2.属于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登记名录;
3.遵守国家及地方的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信誉,有较高的专业素质;
4.有连续3年(含)以上从业经历;
5.公司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投标人须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资格,并提供证明材料;
8.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①投标人近三年内(自2018年1月1日起,下同)曾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②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③投标人近三年内曾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④投标人近三年内曾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⑤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日前被交通银行列入其禁用或退库供应商名单。
四、投标人报名要求:
1、发售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1年2月5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是指每天上午9时00分到12时00分,下午3时00分到5时00分,双休日和法定节假日不办理业务。
2、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3、售价:采购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售后不退。
4、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原件现场提交以下材料:(1)主体资格证明(如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副本复印件;(2)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3)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如有);(4)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证书(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招标师证书)复印件;(5)拟投入的常驻南宁市招标代理人员(20人及以上)的证明(由公司出具任命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时间内至发售地点递交后办理报名及文件购买手续,上述资料属复印件的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五、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伍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从投标人银行账户以转账或电汇形式转出,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指定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第五分公司,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南宁友爱支行,银行账号:451060400013000062170】 。本项目不接受现金形式或从个人账户转出的投标保证金。
六、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2月23日9时00分-9时30分
投标人应于2021年2月23日9时30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21年2 月23日9时30分在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厅(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开标。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原件)。
八、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地址:南宁市人民东路228号通银大厦;
联系人:邓工0771-2812536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东葛路72号同开大厦六楼;
联系人:邓工 0771-5640353;
九、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http://www.chinabidding.com.cnv、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网http://www.ggecc.com/INDEX.HTM。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西壮族自治区分行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1 月29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