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无人机设备采购(GSLZG16-004)公开招标公告
信息时间:2016年11月4日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柳州市国土资源信息测绘所委托,现对无人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将本次公开招标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无人机设备采购
二、采购项目编号:GSLZG16-004
三、采购项目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
A分标:
项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四旋翼无人机 1 架
2 五镜头倾斜摄影相机 1 套
B分标:
项号 采购货物名称 数量 单位
1 航测型电动固定翼无人机 1 套
2 全数字摄影测量系统软件 1 套
3 航空摄影测量立体测图软件 1 套
如需进一步了解详细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人民币陆拾陆万元(¥660000.00)。
其中:A分标:人民币叁拾捌万元整(¥380000.00)
B分标:人民币贰拾捌万元整(¥280000.00)
五、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国内注册,具备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本次采购货物的供应商。
2、供应商为代理商的,应提供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发售时间:2016年11月4日至2016年11月14日(正常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6:00。
2.发售地点:柳州市桂中大道19号文源华都11栋3楼桂水公司办公室。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本250元,售后不退。
注:供应商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交投标人加盖单位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投标产品制造商出具的授权书(投标人为代理商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不等于符合本项目的投标人资格。
八、投标保证金:
A分标:人民币柒仟元整(¥7000.00)
B分标: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
投标人应于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11月18日17时00分前将投标保证金以电汇、转帐、汇票等非现金形式交至以下账户:
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柳州分公司
开户银行:柳州银行高新支行      银行账号:703032011011200001318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6年11月24日上午9时00分-09时30分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柳州市桂中大道19号文源华都11栋3楼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室,逾期送达或投标文件的包装未按要求密封、盖章、标记将予以拒收或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6年11月24日上午09时30分整在柳州市桂中大道19号文源华都11栋3楼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室开标,投标人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授权代表应当是投标人的在职正式职工,并携带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等有效证明出席)。
十一、业务咨询:
1、采购单位:柳州市国土资源信息测绘所
地址:高新一路北一巷7号河东综合服务楼
联系人:张梦日           联系电话:0772-2685509
2、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婧文     联系电话:0772-2868581    传真:0772-2868581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柳州市桂中大道19号文源华都11栋3楼桂水公司办公室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