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中医医院热敏得气灸疗仪采购 单一来源采购论证公示
信息时间:2026年8月31日

公示简要情况说明:

一、  采购人名称: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二、  采购项目名称:防城港市中医医院热敏得气灸疗仪采购

三、  采购项目概况:

标的名称:防城港市中医医院热敏得气灸疗仪采购
预算金额(元):496000
数量:2
单位:套

四、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本项目拟采购的热敏得气灸疗仪,其核心技术“变频得气”与“探敏定位”功能,经核查,该技术已取得以下知识产权保护: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一种艾灸施灸装置》(专利号:ZL 02420676574.X),上述专利技术系该产品的核心功能支撑,在功能实现路径上具有不可替代性。经比对国内现有灸疗类设备,尚无其他产品采用相同的技术原理实现“得气”效果的量化调控与穴位敏化精准探测定位。
(2)经查询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官方网站数据库,并核实国内主要灸疗设备生产厂家的产品注册信息:截至目前,国内仅江西省热敏灸数智科技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热敏得气灸疗仪”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注册证,注册证编号:赣械注准20252200227,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规定,未取得医疗器械注册证的同类产品不得在国内合法销售和使用。因此,在该功能规格层面上,无其他供应商可提供合法合规的替代产品。
(3)经对国内市场进行充分调研(调研方式包括:查询国家药监局数据库、检索中国政府采购网历史成交公告、咨询国内主要灸疗设备代理商及行业专家),确认目前国内灸疗设备市场中,具备“热敏灸”理论体系及相关“得气”量化调控技术且取得合法注册证的设备,仅上述供应商一家。其他品牌灸疗设备(如传统艾灸仪、红外灸疗仪等)虽具有灸疗功能,但不具备变频得气与探敏定位的等效功能,临床治疗机理和适用证型存在实质性差异,无法满足本项目临床科室的治疗技术需求。
综上所述,鉴于以上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管理的通知》(桂财规〔2021〕4号)规定,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五、 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

详见:《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六、 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异议。

七、 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地址:广西防城港市防城镇二桥东路8号

项目联系人:曾科长

项目联系方式:0770-32701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防城港市港口区西湾大道9号红林海湾8号楼2单元32至33层3203号房

项目联系人: 韦欣蓉、邓俊杰

项目联系方式:0770-2885119

八、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采购人:防城港市中医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6年8月31日

 

附件:专业人员论证意见